|
 廣告
馬上注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松玩轉淮北人論壇。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立即注冊
×
來鳳法院發(fā)布 2023-12-18 18:03
遛狗需栓繩
養(yǎng)狗“不掉鏈”
是愛寵的正確打開方式
也是保護讓自己和他人的最佳選擇
近日,來鳳法院審理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糾紛一案,因遛狗不栓繩子致使他人受傷,狗主人賠償賠償受害人17.8萬元。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29日,被告楊某林和楊某一家到來鳳縣翔鳳鎮(zhèn)沙坨外灘玩耍,被告楊某將其豢養(yǎng)的三條狼犬帶至沙坨外灘,原告陳某某途徑楊某帶的三條狼犬附近時,被三條狼犬撲倒在地進行撕咬,致原告陳某某受傷。被告楊某林將原告送往來鳳縣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被狗咬傷或抓傷。2022年6月30日,原告女兒陳某某與被告楊某在派出所達成賠償協(xié)議,由狼犬主人楊某承擔治療、護理等費用,后續(xù)治療、恢復等費用由陳某某與楊某協(xié)商。
陳某某在來鳳縣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至2022年8月7日,共計39日,2022年8月9日,陳某某轉院至中南大學湘雅醫(yī)院治療,住院至2022年10月6日。2022年10月21日,陳某某在湘西某司法鑒定中心得到的鑒定結果為:1、被鑒定人陳某某本次損傷致面部多處瘢痕形成,面部瘢痕共計29.3cm,構成十級傷殘;2、被鑒定人陳某某傷后誤工期、護理期、營養(yǎng)期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0月6日,用去鑒定費1800元、檢查費用774.10元。
庭審中原告提交了各種交通費票據(jù)48 張共計金額2497.41元。另原告提交了一份湖北某律師事務所開具的“法律咨詢、服務費”8000元的發(fā)票。
法院審理
被告楊某飼養(yǎng)的三條狼犬將原告咬傷和抓傷,被告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民事賠償責任。楊某與原告女兒達成賠償協(xié)議,楊某也愿意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因原告不能舉證證明三條狼犬系被告楊某林與被告楊某共同所有或者楊某林也系狼犬的管理人,故原告要求被告楊某林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對原告陳某某主張的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營養(yǎng)費、護理費、誤工費、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等各項損失,結合陳某某所提交的實際證據(jù),判決被告楊某賠償陳某某各項損失178085.21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禁止飼養(yǎng)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文稿:民 庭 袁志平
|
|